人工智能新时代概念图解-人工智能新时代主要讲了什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人工智能新时代概念图解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人工智能新时代概念图解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人工智能的发展日新月异体现的哲学思想?
首先,人类必须不断发挥智能潜力,推动人工智能向通用智能、人机混合智能发展。人类就是在不断的发明创造中进步的,未来人工智能依然由人类驾驭,人类的未来掌握在人类自己手中。
其次,人类必须善于治理人工智能,做到对人工智能的可知、可控、可用。人工智能未来发展的重要价值目标应是不断突破人类的认知极限,帮助人类实现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
最后,人类必须在与人工智能的共处共进中重塑主体地位,实现自我解放。尽管人工智能会对人类的主体地位带来一定影响,但人类不能因此而迷失自我,要牢记:人类解放不仅是一种发展愿景,更是一种发展现实,前者贯穿于后者之中,并通过后者来实现。
总之,基于马克思的技术哲学反思,人工智能(由人类开发和设计)不仅无法代替人类智能,更不会超过人类智能;人工智能无法像人类一样具有自我意识和思辨性。人工智能创造的巨大财富将使人类彻底摆脱由“稀缺”带来的矛盾,从而获得某种程度上的“解放”。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需要是出卷人,人工智能是答卷人,人类是阅卷人。使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新时代,会让生活更美好、社会更美好!
人工智能立法的定义?
当前,法律界和学术界对人工智能及其产业定义还没有统一的认识。如何定义人工智能?《条例草案》提出,人工智能是一种“利用计算机或者其控制的设备,通过对收集的外部数据进行学习、分析,感知环境、获取知识、推导演绎,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以及应用的能力”,同时明确了人工智能产业的边界,将人工智能软硬件产品、系统应用、集成服务等核心产业,以及人工智能技术在各领域融合应用带动形成的相关产业纳入人工智能产业范畴。
同时,《条例(草案)》还要求建立健全人工智能产业统计分类标准,制定和完善统计分类目录,有序开展人工智能产业统计调查和监测分析工作。通过完善人工智能统计监测制度,准确掌握我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情况,为促进产业发展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
目前,深圳人工智能基础研究方面相对薄弱,在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基础创新上鲜有突破,大多数企业经营研发侧重于人工智能应用层面。针对这一问题,条例《草案》主要从致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四大方面进行了制度安排。其中,着眼关键核心环节,《草案》提出建立以市场需求为主导的核心技术攻关机制,创新科研项目立项和组织实施机制,建立覆盖人工智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全周期的扶持政策体系。
针对人工智能产品“落地难”的问题,《条例草案》规定探索建立与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产品准入制度,缩短人工智能产品与服务进入市场的审批链条和周期,建立新技术按风险管理制度,支持先试先用。其中,针对目前需求突出的[_a***_]器械产品的应用做出专门性规定,“鼓励建立临床试验伦理审查的快速审核机制与互认机制,探索建立适用于人工智能类医疗器械的快速注册审批机制。”
人工智能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核心驱动力,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人们对***问题的担忧。对此,《条例草案》还提出设立人工智能***委员会,明确人工智能***委员会职责,加强***委员会对人工智能***的统筹规范和指导协调,推动构建覆盖全面、导向明确、规范有序、协调一致的人工智能***治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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